【講故】我所追求的音樂感
音樂感是在發燒圈內常常見到的名詞,不過這個名詞相當抽象,而且每個人對音樂感也有不同的理解和感受,是相當個人化,我所指的音樂感可能同別人所感受到的完全不同,所以很多時候音樂感就成為圈中爭拗的話題。
坦白說,音樂感在我發燒路上不同階段也有不同的感受和定義。在八、九十年代剛踏入發燒之路的時間,把玩一對LS3/5A就覺得是最有樂感的器材,當時是播放人聲為主,當聽到從這對喇叭傳出來的潤澤人聲,濃而不濁,肥而不膩,這時真的聽得很開心,就認定這就是音樂感。可是時光飛逝,自己所聽的音樂範圍漸漸廣泛,這時開始發覺聽什麼音樂也帶著一種音色,甚至覺得這是一種音染,因此開始找尋另一個階段的音樂感,因為知道自己之前所享受的音樂感,原來就是朦朧、肥大、節奏慢和呆滯的聲音。
這時九十年代後期,我聽到一些高分析力的器材,雖然節奏快了,線條乾淨了,不過始終覺得太清晰不耐聽,沒法使我享受音樂感,所以這時就追尋一些帶點音色而音染不強的器材。如事者又聽了幾年稍帶音色的聲音,不過自己的要求是沒有停過,還是覺得未能把錄音中應有的內容表達出來。
之後,自己聽多了現場音樂,到過不同發燒同好家訪和交流,認識了多位資歷很深的發燒前輩,這時開始追求的音樂感不是從器材上得來,開始發覺音樂感應是音樂和演繹本身,如果演繹玩得愈投入就愈會表達出音樂感來,因此自己也轉了方向,認為器材如果愈能釋放出軟件內的內容,就愈能表現出演繹者的情緒,這樣就愈能有音樂感,所以慢慢追求像真的感受,當然要完全像真是沒有可能,但愈接近‘似’和‘像’,就愈會感受到音樂感。不過這是此刻間的追求,可能跟隨自己的閱歷,到某一刻也會改變。
總之,我認為玩音響要‘理性’,聽音樂要‘感性’,這樣玩和聽也會開心一點。如果無休止地和竭斯底里地追求像真,可能反而聽得不快樂。玩音響的目的是為了聽音樂,我認為不止這個目的,我認為玩音樂聽音樂最終目的是為了“快樂”。
【CD】比較三張同樣的SACD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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